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壁画系教师教学工作规范

作者:时间:2013-04-11点击数:

壁画系教师教学工作规范

为进一步提高我系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及敬业精神,特拟定壁画与综合材料绘画系教学规范程序如下:

(一)排 课

1、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,由系向各教研室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书。

2、各教研室根据教学任务填写工作安排表呈交系部。

3、系部汇总各教研室工作安排表,召集教研室主任进行统筹安排,初步确定任课教师。

4、由系教学秘书通知相关任课教师,了解教师对于排课的具体要求。

5、系根据情况将排课计划作最后调整,确定课表并发至各教研室。

(二)备 课

1、相关任课教师按照课表确认第二学期教学任务,并遵循教学大纲要求填写教学进度计划表。

2、教学进度计划表填写完成后,须由教学秘书呈交相关教研室主任审核及签字认可,如发现问题应提出要求并督促改正,最后呈送系主任签字。

3、相关任课教师准备课程教案或授课提纲。在保证课程目的、授课内容与教学大纲相统一的前提下,提倡教学方式与教学手段的个性化。

(三)授 课

1、课程教案或授课提纲的备份于每学期初呈交系教学秘书存档。

2、相关任课教师必须遵守纪律,按时到堂,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。

3、授课时相关教学设备和教具应准备齐全

4、教师不能任意将授课改作自习课或进行与专业课程无关的活动,无

特殊原因不得提前下课。

5、教师授课必须备有图片参考书籍资料,每单元课程结束须进行讲评一次。

6、教师须用普通话授课。

(四)考 核

1、教师应严格考试纪律。学生缺考或代考应取消其课程成绩。

2、学生课程成绩须由任课教师和专业教师两名共同评判,以考试作业为主要评判对象,加入平时作业及学习态度和考勤状况等因素的综合考量。

(五)代、调课

1、课表一经排定,则教师应按其时间、内容安排遵照执行。

2、教师不得擅自代、调课,否则作旷工处理。

3、如遇特殊情况需代调、课的教师,应提前三天填报《代、调课申请》,并得到系部及院教务部门批准。

4、属全校、系性质活动需调课的,应由系办公室会议讨论决定,并呈报院教务部门批准。

5、一般情况下,代课的学时变动,不应超过本学期该课程总学时的20%。

(六)停 课

1、因参加校内外集会、讲座、观展、文体等各项活动须临时停课的,经由任课教师呈报系部批准。

2、如遇特殊原因(如流行疾病爆发等)须停课的,按照院有关规定遵照执行。

3、任课教师擅自停课,视为重大教学事故,上报院有关部门处理。

壁画与综合材料绘画系

2013年4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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